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扩招补报名及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9-08-19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高等职业院校扩招补报名及录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具有本省户籍、具有高中阶段教育学历(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的应往届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在职职工、村两委干部等。

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含对口招生)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再重复报名,考生可直接进行高职扩招志愿填报。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被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职业教育对口升学、单独考试招生等录取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2019年已被普通高校录取的新生;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安排

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即:考生通过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heao.gov.cn),点击首页“网上服务大厅”中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也可直接通过https://pzwb.heao.gov.cn访问服务平台页面,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后,向报名点交验报名所需证件,现场照相、身份证件扫描信息,并在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补报名时间安排:8月27日12:00至9月1日12:00。

已参加2019年5月份高职扩招报名信息采集的考生只须参加现场确认,进一步完善报名手续。

四、报名地点及手续

考生在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报名,具体由县(市、区)招办按照高考报名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报名手续: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在职职工、村两委干部还须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

五、报名收费

按照我省制定的高考收费标准执行,即报名费每生15元,信息采集费每生12元,每生共27元,由县(市、区)招办负责收缴并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统一上缴省招办。

六、考生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以省招办公布的扩招计划为依据,具体时间为:9月6日12:00至9月9日12:00。

填报志愿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进行,考生须凭本人网上报名账号和密码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每名考生只能选择1个院校1-5个专业以及是否同意校内调剂专业,在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前可以进行两次修改,系统将以考生最后一次保存的信息为准。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志愿信息。

 

招生就业处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