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考核办法(修订)》(豫工院政〔2017〕106号)文件要求和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安排,学校将进行2018年就业创业工作中期考核。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就业基地建设情况、2018届毕业生就业率、就业信息核查安排、毕业生参与在线问卷调查情况、创新创业工作开展情况、校友工作开展情况等阶段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二、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2018年7月1日-8月31日。
三、考核要求
1.各院系提交中期考核工作总结,总结严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
2.各院系填写《就业创业工作中期考核表》(见附件),并于7月1日前提交相关作证材料。
四、有关要求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按时提交材料。
附件:《就业创业工作中期考核表》
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