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总支:
根据团市委工作部署,现进行星级团组织、团员、团干部评定工作,请各院系团总支负责人根据文件要求上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上报时间:2017年12月8日前。
2.材料:每个院系报一个优秀团组织和优秀团支部,按照要求上报电子版事迹材料。
3.联系人:赵海娟 0377-63276913
附件:《关于报送全市“团组织评星定级、团员评星创先、团干部评星争优”相关资料的通知》
团委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