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委员会
关于印发《学生党支部建设标准》的通知
豫工院党〔2019〕25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学生党支部建设标准》已经学校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学生党支部建设标准
2019年6月13日
附 件
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学生党支部建设标准
总 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一、组织设置
第一条 基本设置形式:学生党支部一般按专业设置或按年级设置。正式学生党员3人以上的专业或年级,建立学生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与专业相近的教学单位成立学生联合党支部或师生联合党支部。合理控制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一般以15人左右为宜,最多不超过30人。
第二条 其它类型党组织设置:探索在学生公寓、社区、社团组织、校外学生党员较为集中的实习实训点等建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
第三条 设置调整:每学年对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二、班子队伍建设
第四条 班子任职和职数: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党员中选任,支部委员一般由学生正式党员担任。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一般3-7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
第五条 班子任期: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每届任期3年。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在任期内出现空缺,及时进行补选;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整,须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
第六条 骨干队伍:党支部书记符合党性强、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好、组织管理能力强等要求。
第七条 自身建设:党支部班子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学风和作风管理制度健全。
三、党员教育管理
第八条 发展党员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执行学校党员发展计划,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始终把坚持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规范发展程序,完善档案材料,提高发展质量。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发展党员时把综合素质作为重要考察内容,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等。注重发展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入党,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给予政策倾斜。
第九条 党员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党校和“微党课”主渠道作用,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和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32学时。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突出党性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加强学风建设和文明修身。经常性教育有措施,集中学习有台账、有签到,对缺席人员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课,并做好记录。
第十条 党费收缴管理: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半年公布1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十一条 组织关系管理:严格执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规定,从严审查档案材料,切实做到规范接转、及时排查,防止出现“失联党员”“口袋党员”。每年6月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留、转工作,每年9月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
第十二条 党内激励关怀:党内激励关怀:坚持以人为本,从政治、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学生党员,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与帮扶机制。及时了解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困难党员情况,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落实学校开展的党内表彰活动,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第十三条 党员日常监管: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监管,对党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支部书记及时约谈提醒。对党员的评先评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党内组织生活
第十四条 “三会一课”:以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为重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会一课”定期开展,党支部有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如实规范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2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至少召开1次,每季度至少上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第十五条 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十六条 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
第十七条 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建立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每月固定1天,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活动记录规范。主题党日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方式新颖,注重实效。
第十八条 组织生活创新:紧密结合支部党员学习工作实际和党员群体特点,充分运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信息化手段,采取“微党课”、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五、作用发挥途径
第十九条 突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组织活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将思想政治要求纳入学生日常管理,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
第二十条 贴近学生党员实际开展党组织活动: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基层送知识送文化送技术活动等有计划、有举措,学生党员学业优势和专业特长得到充分发挥。引导学生认真践行“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有理想”的“四有”好学生标准,牢记“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八字真经”,争做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青年表率。
第二十一条 积极创新党组织党员发挥作用载体:立足实际,创新党员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党建工作研究,选树并推荐一批优秀共产党员。
六、工作运行机制
第二十二条 民主议事机制:支部有议事规则,党务公开规范,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畅通,党员民主权利有效落实。
第二十三条 参与决策机制:学生党员广泛参与班级、院(系)和学校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 协调运行机制:设委员会的支部委员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不设委员会的支部书记与相关学生组织负责人及时协调沟通。学生群团组织作用得到发挥,学生参与年级、班级或社团、宿舍等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得到落实。
第二十五条 责任落实机制: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院(系)党总支的决议。发挥党支部在引领大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创新创业等实践活动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目标管理落实到位,支部书记开展党建工作情况列入个人年度述职内容。党支部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进行抓党建工作述职。建立报告制度,党支部每年至少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1次工作情况,遇有重要事项或特殊情况及时书面请示报告。支委会或支部书记每年年终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六条 联系服务机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主题实践、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活动广泛开展。
七、基本工作保障
第二十七条 机构人员保障:配齐配强支部委员会成员,支部书记一般应由优秀辅导员或骨干教师党员担任。
第二十八条 场所保障:提倡一室多用,学生党支部有必要的活动场所,做到“有标牌、有党旗、有设施、有规章制度、有档案资料、有信息公开栏”等。党支部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支部党务公开栏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简单明了。党员活动场所要建立使用记录。党员活动场所应设置学习书柜、荣誉展示栏、报刊架等。具备条件的可配备投影仪、电脑等电教设备。
第二十九条 经费保障:按照标准核定党支部活动经费,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
第三十条 工作台账:落实党建工作纪实制度,完善党支部会议和工作记录台账资料,分类别收集、整理各项党建活动的文字、影像资料,做到工作纪实及时、完整、规范、真实。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标准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学生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豫工院党〔2018〕84号)同时废止。
中共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