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政府组织实施管理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福利性惠民政策。南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自2007年四季度开展至今,8年以来报销比例、报销金额经过5次调整,最高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85%,最高报销上限已由4.5万元提高到40万元,为广大学生提供了健全的医疗保障和实惠。
根据《南阳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开展2016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院积极开展2015级新生参保工作,各院系要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宣传,做到应保尽保。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新参保人员:按市医保中心规定,每人每年90元,如学生是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需提供低保证、重度残疾证)每人年缴保费80元,IC卡工本费7元,照相费5元。
续保人员:按市医保中心规定,每人每年90元;如学生是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需提供低保证、重度残疾证)每人年缴保费80元。
低保、重残学生需上交低保、重残证件复印件,低保证不是学生本人姓名的,需由学生或家长在复印件上写明学生姓名,低保证户主与学生关系。
二、交电子版表格时间
10月15日12:00前
三、办理流程
1.先核对确认后收费。以院系为单位填写《大学生医保新参保名单汇总表》、《大学生医保续费名单汇总表》,电子版汇总至学生处,在由学生处将电子版发至医保中心,双方核对人数确认续保人数和应缴费金额,由市医保中心携带纸质表格同合作银行到校一次性收取学生续保费(收取保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大学生医保新参保名单汇总表》、《大学生医保续费名单汇总表》进行签字盖章。
四、注意事项
1.表格需填写完整。《大学生医保新参保名单汇总表》、《大学生医保续费名单汇总表》务必填写正确的姓名和医疗保险卡号,若医保卡遗失可填写身份证号。
2.按市医保中心规定,邓州属省管扩权县,其居民医保卡号以9或1为开头编号,不能进入南阳市居民医保计算机网络。若参保,可按新参保履行手续。
3.医保IC卡消磁、丢失的学生,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张一寸照片,按市医保中心规定,制卡工本费7元,需自行到南阳市医疗保险中心办理补卡。
4.南阳市医保中心官方微信号已经开通运行了,希望各系能够组织宣传,尽量让每个参保学生能够关注,使每一个参保学生都能充分了解医保政策,以保障他们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