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生公寓值班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5-09-15

各院系: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和《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学生就寝查铺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住宿管理,营造安全、健康、和谐、舒适的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风尚,促进良好校风和学生公寓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学生公寓值班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寓值班工作职责

1.检查并统计不参加自习学生情况;

2.检查并统计晚自习不关灯的情况;

3.检查并统计各院系查铺情况;

4.检查并统计不按规定时间就寝熄灯的情况;

5.检查并统计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情况;

6.接受学生来访做好登记,为学生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和指导;

7.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二、公寓值班工作要求

1.值班时间:晚8:00—次日早8:00(周六周日、节假日24小 时值班)。

2.值班人员应按值班表值班,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值班,应自已提前联系好代班人员,并由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学生处备案。

3.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本,将值班期间工作内容、发现问题等写清楚,同时准确填写到达、离开值班室时间。

4.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

5.值班人员出现工作事故的按《学生公寓值班工作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6.院(系)是学生公寓值班的主体,院(系)领导为学生公寓值班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院系学生公寓值班工作的安排、督促和检查。学生处是督查讲评的主体。

三、公寓值班安排

1.老区公寓值班由城市建设学院负责,每个公寓一人。

2.新区整栋公寓为一个院系的,各院系自行每天安排值班。

3.三公寓城建、化工、外语值班时间实行按周循环。

4.十公寓经管学院每周值班一天。其余六天每周其他六个院系轮流值班,两个院系不值班,按周循环。

本周具体安排如下:

公寓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

值班室

一公寓

机械

机械

机械

机械

机械

机械

机械

1103

二公寓

经管

经管

经管

经管

经管

经管

经管

2103

三公寓

城建

城建

城建

城建

外语

化工

化工

3103

四公寓

继教

继教

继教

继教

继教

继教

继教

4103

五公寓

电子

电子

电子

电子

电子

电子

电子

5205

六公寓

机电

机电

机电

机电

机电

机电

机电

6103

七公寓

继教

继教

继教

继教

继教

继教

继教

7103

八公寓

机电

机电

机电

机电

机电

机电

机电

8103

九公寓

汽车

汽车

汽车

汽车

汽车

汽车

汽车

9103

十公寓

机械

机电

经管

汽车

电子

外语

化工

继教

城建

A120

请各院系按照上述要求安排好学生公寓值班工作,于24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周公寓值班名单报至学生处。

学生处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