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教学单位:
课程标准是实施人才培养的重要文件,是贯彻人才培养、组织课程教学、实施教学评价与教学考核、编选教材的基本依据,为做好2024级课程标准的制订工作,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各专业各学制2024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设的所有课程。
二、编制依据
(一)教育部发布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简介、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相关课程标准。
(二)行业企业岗位标准和技术要求。
(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相关职业标准。
(四)各专业群(专业)的人才需求调研报告。
(五)各专业群(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三、编制原则
(一)遵循教育规律。课程标准应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确定的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明确各门课程的地位作用、教学目标、教学内容等内容。在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及职业成长规律的基础上,做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实践环节与理论教学配合得当,学时分配合理。
(二)注重产教融合。课程标准的编制应体现行业企业的发展动态和职业岗位群对职业能力的需求变化,反映相关领域的新发展、新成果,突出对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三)发挥育人功能。课程标准的编制要结合自身特点,将价值塑造列入课程的素质目标,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力求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四)注重科学系统。课程标准的编制要服从专业群、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整体优化的要求,注意各模块相关课程的衔接、协调与分工,加强各门课程之间内容上的整合及衔接,避免遗漏和不必要的重复。同一课程在不同专业开设时要结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有所差异。
(五)注重创新发展。课程标准的编制应与时俱进,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新知识纳入教学内容,融入最新的培养理念、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与手段,促进人才培养与新质生产力的融合。
四、编制内容
课程标准包括基本信息、性质与定位、教学目标、教学整体设计、课程内容与学时安排、教学模式与方法、课程考核与评价、教学实施保障等八个方面的内容。具体模板见附件1。
(一)基本信息
包括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时(含理论和实践)、学分、课程类型、适用专业群/专业、适用学期、合作开发企业、执笔人、审核人等内容。
(二)性质与定位
包括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作用、功能和课程前导后续的衔接关系等方面的内容。
(三)教学目标
包括素质、知识、能力等方面的总体目标及具体目标。
(四)教学整体设计
包括课程教学所采用的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思路和课程思政设计等内容。
(五)课程内容与学时安排
包括课程单元教学目标、具体内容、课程思政设计、重难点及学时安排等。应依据课程目标,充分吸收学科最新进展和新知识,引入行业标准,融入课程思政,更新教学内容。
(六)教学模式与方法
包括课程实施所采用的教学模式和方法。要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结合课程特点和学情分析,灵活选择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学生认知规律的教学模式方法。
(七)课程考核与评价
阐述课程成绩考核与教学效果评价所采用的方法,要构建多元参与、过程评价与终结考核相结合的学习评价体系,不断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
(八)教学实施保障
阐述课程实施需要的保障条件,包括课程团队、实践教学条件、教材及参考书、数字化资源、合作企业资源等内容。
五、编制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7月25日前,各教学单位成立课程标准编制工作小组,组织教学经验丰富的课程主讲教师执笔编写课程标准,并提交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核。
(二)8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邀请行业企业人员和专兼职教师开展专题研讨,对课程标准初稿进行讨论、修改,经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
(三)8月15日前,教务处组织专家完成2024版课程标准审核工作,并将意见反馈至各教学单位。
(四)8月20日前,各教学单位提交修改完善后的2024版课程标准,经学校审批后发布实施。
六、相关要求
(一)编制课程标准的执笔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各教学单位对跨院跨专业开设课程应注意统筹协调,相同课程在不同专业中设置,要根据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制订差异化的课程标准。
(三)课程标准必须按照学校确定的统一格式编制,应采用最新课程代码,力求文字严谨,意义简明扼要,名词术语规范。
(四)两年制2023级、三年制2022-2023级、五年制2020-2023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需要更新的课程标准,同步进行修订。
附件: 课程标准模板.doc
教务处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