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201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2日(周一)、3日(周二)、4日(周三、清明节)放假,共3天。3月31日(周六)和4月1日(周日)正常上班,分别上4月2日(周一)和3日(周二)的课。
放假期间通勤车按正常双休日发车时间发车。
保卫处、后勤处、学生处、网络中心、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等有关单位要做好值班安排,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并将值班表于3月31日前报学院办公室综合科(1201室)。
学院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