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学校《关于印发<2023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工院办〔2023〕8号)要求,2023年10月31日前须完成2022-2023学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及上报工作。为做好我校数据平台采集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培训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校各单位、部门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信息员,名单见附件。
二、培训时间
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下午15:30
三、培训地点
孔明路校区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四、有关要求
1.请所有培训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就座,及时关闭手机,保持会场秩序;
2.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请按学校规定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安排其他人员参加。
附件: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信息员名单
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