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学校“双高”建设关键之年,认真做好2021年发展党员工作意义重大。为切实做好2021年发展党员工作,根据市委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通知(宛组办〔2020〕4 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发展党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计划。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性和计划性。2021年,全校计划发展党员760名,其中学生计划745名,教工计划15名(高知群体5名),少数民族10名,具体计划分配见附件。
各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做好2021年发展党员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及早谋划,主动作为,做好遴选、引导、培养、教育工作;尤其要加大对高知识群体的引导和培养,确保党的组织及时补充新鲜血液。定期对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及时调剂补充,增强计划的针对性和精确性,确保高质量完成计划。按照上级要求,在2021年3月底前各党组织完成计划分配数的25%(主要发展2020年度剩余发展对象),4月底之前各党组织完成不少于计划分配数的60%,于“七一”前,要利用好红色资源、党性教育基地,集中开展新党员入党宣誓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党委组织部。11月底之前完成剩余计划分配数。
二、突出重点群体。对教职工,要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教师党员占比较低的单位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要深入挖掘,从高层次人才中发现和培育重点发展对象。各直属党支部书记、教师党支部书记要坚持联系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常态化,定期与他们谈心谈话、沟通交流。对大学生,要认真落实团组织“推优”制度,防止简单用答辩、投票等方式考察评价入党积极分子;同步做好在少数民族群众和少数民族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三、确保发展质量。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切实落实政治审查制度,将“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作为政治审查的核心内容。学校党委将探索执纪执法部门政审联审具体办法,确保新发展党员政治合格。严格执行“双推双评三全程”,把从严要求落实到发展党员的每个程序、每个环节,用程序的刚性约束,确保发展党员质量过硬。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落实责任、严格履行预审、派人同发展对象谈话、集体研究审批等程序,从严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要落实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入党积极分子制度。党支部做好日常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和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好应有作用。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制度,制定在校生各年级各阶段以及大学毕业后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有效衔接的具体办法,确保优秀分子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就跟进到哪里。要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新发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改进方式方法,增强培训效果。
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基层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职,用心用力抓好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帮助基层党组织熟悉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和流程,切实提升基层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要加强分类指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要经常深入师生一线,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发展党员工作情况,与基层一起研究工作、解决问题,做好与高知识群体积极分子加强联系,做好动员、教育和引导工作。要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带病入党”“近亲繁殖”“人情党员”“异地入党”等违规违纪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根据党内有关法规追究责任。要做好党员发展专项工作总结,及时固化经验做法、进行理论提升;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提升工作水平。2021年发展党员工作总结(计划执行情况、主要特色做法、问题及措施等)报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