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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第一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7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2015年第一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促进党员发展对象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端正入党动机,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2015年第一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5年上半年各单位上报的教工、学生党员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5年5月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30-6:30

2015年5月10日上午8:30-11:30 下午3:30-6:30

2、地点:新区大学术报告厅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1、培训及考试主要内容: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报告、党员发展细则。党的基本知识可参考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材(最新版)。

2、培训形式:集中听课辅导和自学相结合。培训结束后进行理论测试,测试合格的作为发展对象进行公示。考试题型为选择、判断、简答、论述。请认真复习,做好考试准备。理论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训要求:

1、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2015年党员发展计划(见附件1,教职工党员发展不含在内),于2015年5月4日前将本单位党员发展对象基本情况表(纸质版、电子版,一式四份)报送至组织部。另,请各单位于“五一”左右开展党员发展对象函调工作,以免延误党员发展整体工作。

2、培训学员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课堂,在指定区域就坐。

3、各党总支安排一名老师负责本单位学员的培训考勤工作,每次考勤完后及时将考勤表(见附件2)报组织部老师。

培训期间,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上课期间一律关闭通讯工具。

4、凡需请假的学员,须事先书面申请,经本单位系团总支书记签署意见后,报组织部审批。

5、凡旷课一次或请假、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取消培训资格。

附件:

1、2015年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宏观调控计划

2、党课培训考勤表

组织部 党校

2015年4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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