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继续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充分展示学院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良好形象,激励全院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在学院事业发展中奋发进取、勇于奉献,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2015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我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中推荐,其中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学院办公室、纪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工作人员以及党总支、支部委员中进行推荐。推荐中既要坚持先进性、又要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领导班子好,班子健全,团结和谐,整体功能发挥好,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强;党组织书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熟悉党务业务,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年龄、学历结构得到改善,不合格党员得到妥善处置。工作机制好,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内政治生活、党员教育和培训、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民主评议党员、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等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党务工作人员的选配、培养、使用和交流工作得到重视,素质不断提高。工作业绩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带领党员干部群众完成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任务;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新常态下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特色化、品牌化发展。群众反映好,班子成员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学院廉洁各项规定,形成了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热心为民的良好氛围,基层群众反映良好、满意度较高。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学习好,带头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学习做好本职工作所需的各方面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做自觉学习的表率。思想好,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弘扬正气的表率。工作好,事业心、责任心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本职岗位上爱岗敬业做表率。纪律好,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党性原则,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做遵纪守法的表率。作风好,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树立良好作风,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群众路线,积极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排忧解难,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做服务群众的表率。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除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外,还要做到: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情况,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有敬业、奉献、创新精神,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关于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按照学院《开展争创“五好”党组织活动实施意见》(豫工院党[2006]66号)的规定,除离退休党总支、智能控制中心党支部未申报“五好”党组织验收不能推荐外,其余31个基层党组织已通过学院“五好”党组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可按照20%的比例,推荐6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其中机关直属党支部不超过2个,其他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不少于4个);然后由学院党委根据推荐结果,最后审定。
关于优秀共产党员,各基层党组织要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正式党员15%的比例推荐(名额见附件1),应向基层工作一线党员倾斜。
关于优秀党务工作者,各基层党组织在规定范围内按照15%的比例推荐(党务工作者名单见附件2)。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务于6月24日上午11时前将推荐结果报送组织部。
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把关,受通报以上批评或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现象的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党务工作者,不得推荐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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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息系统中的内容为准,时间截止于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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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学工部、武装部工作人员以及各总支、支部委员)
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办公室2015年6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