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党校)
 首页 | 部门简介 | 工作动态 | 组织工作 | 干部工作 | 人才工作 | 党校工作 | 文件资料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举办2015年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2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2015年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促进党员发展对象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端正入党动机,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2015年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5年下半年各单位上报的学生党员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5年11月7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2:30-5:30

2015年11月8日上午 8:30-11:30 下午2:30-5:30

2、地点:新区大学术报告厅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1、培训及考试主要内容: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报告、党员发展细则。党的基本知识可参考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材(最新版)。

2、培训形式:集中听课辅导和自学相结合。培训结束后进行理论测试,测试合格的作为发展对象进行公示。考试题型为选择、判断、简答、论述。请认真复习,做好考试准备。理论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训要求:

1、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2015下半年学生党员发展计划调整情况表(见附件1),于2015年11月3日前将本单位党员发展对象基本情况表(纸质版、电子版,一式四份)报送至组织部。各单位在报送前务必将拟报送的党员发展对象信息录入党务信息系统,并将其信息更新为党员发展对象,否则不能参加学院党校培训。另,请各单位于近期开展党员发展对象函调工作,以免延误党员发展整体工作。

2、培训学员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课堂,在指定区域就坐。

3、各党总支安排一名老师负责本单位学员的培训考勤工作,每次考勤完后及时将考勤表(见附件2)报组织部老师。

培训期间,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上课期间一律关闭通讯工具。

4、凡需请假的学员,须事先书面申请,经本院系团总支书记签署意见后,报组织部审批。

5、凡旷课一次或请假、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取消培训资格。

附件:

1、2015下半年学生党员发展计划调整情况表

2、考勤表

2、党课培训考勤表

组织部 党校

2015年10月22日

附件


关闭

 


Copyright2012-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精品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党委组织部 制作维护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