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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0        来源:校园网     浏览次数: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做好2020年发展党员工作,根据南阳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2020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宛组办[2020]1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计划。我校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是在市委组织部总体计划框架内,依据我校的规模、发展基础等因素,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进行测算和分解,既考虑完成市委组织部下达的任务,也考虑了学校的实际发展能力。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摆上位置,及早谋划,主动作为,做好遴选、引导、培养、教育工作;尤其要加大对高知识群体等重点人群的引导和培养,确保党的组织及时补充新鲜血液。要定期对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及时调剂补充,增强计划的针对性和精准性,确保高质量完成计划。

二、突出重点群体。对教职员工,要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教师党员占比较低的单位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要深入挖掘,从高知群体中发现和培养重点发展对象。对大学生,要认真落实团组织“推优”制度,防止简单用答辩、投票等方式考察评价入党积极分子;并同步做好在少数民族教职工和少数民族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对产业工人,要注重从基层一线、青年职工中发展产业工人入党,切实加强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做细做实培养教育工作。注重解决连续3年未发展党员的发展党员问题。

三、确保发展质量。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认真落实政治审查制度,确保新发展党员政治合格。要严格执行“双推双评三全程”,把从严要求落实到发展党员的每个程序、每个环节。认真落实责任,严格履行预审、派人同发展对象谈话、集体研究审批等程序,从严把好我校发展党员入口关。认真做好日常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发挥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作用。完善接续培养制度,研究提出大学专科本科阶段以及大学生毕业后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有效衔接的具体办法,确保优秀分子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就跟进到哪里。要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发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改进方式方法,增强培训效果。

四、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列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基层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职,用心用力抓好发展党员工作。要加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委员、组织员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帮助基层党支部熟悉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和流程。新任组织委员应先培训后上岗,切实提升基层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要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带病入党”“近亲繁殖”“人情党员” “异地入党” 等违规违纪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根据党内有关法规追究责任。同时要做好发展党员专项工作总结,及时固化经验做法、进行理论提升;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提升工作水平。

 

  

     党委组织部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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