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0浏览次数:

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关于申报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要求,决定组织开展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我省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领域,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技术集成、科技成果工程化及转化应用,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申报材料需明确工程研究中心组建的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以及拟突破的产业关键核心技术。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工程研究中心需符合《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号)有关规定,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具有突出的专业特色和成果,显著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研发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

三、申报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要求编制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并填写申报情况表(附件,Office Excel格式),于2021年11月2日前将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外事处1329室。


 

 

科技外事处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