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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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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5年新进教师进行见习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1     责任编辑:      来源:新闻动态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2015年学校通过公开招聘引进了55名教师及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对新进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截止目前,见习期已满,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新进教师进行见习期考核,现将有关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核人员

2015年全体新进人员

二、考核时间

各单位务于2017年4月20日前考核完毕,并于20日下午下班前将相关材料提交人事处。

三、考核主要内容

各单位、部门主要从劳动纪律、工作态度、师德师风、业务(教学)能力等4个方面对新进人员进行综合考核。

四、考核方式及程序

(一)教师岗位

1.教学能力评价。

(1)青年教师向教学院(系、部、中心)提交《听课记录单》、学习记录本、教案及其他学习和教学资料,由教学单位组织查阅、评价;

(2)教学单位会同教学督导人员临时抽查,随堂听课,进行实地检查、考核。

【各教学单位需自行联系教学督导人员,协商新进青年教师见习期考核事宜】

2.个人总结。新进青年教师撰写见习期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应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教学能力提升等,不少于3000字)。

3.召开专题党政联席会议。所在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讨论新进人员见习期考核问题,主要议程应包括:个人述职、组织测评、领导谈话等环节,形成决议及意见,是否同意其按期转正。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同意按期转正的新进人员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初聘表》(见附件1)。

4.所在单位向人事处提交单位考核报告;‚个人见习期工作总结;ƒ个人《初聘表》。

(二)非教师岗位

1.个人总结。新进人员撰写见习期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应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业务能力提升等,不少于3000字)。

2.召开专题党政联席会议。所在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讨论新进人员见习期考核问题,主要议程应包括:个人述职、业务能力评价、组织测评、领导谈话等环节,形成决议及意见,是否同意其按期转正。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同意按期转正的新进人员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初聘表》(见附件1)。

3.所在单位向人事处提交单位考核报告;‚个人见习期工作总结;ƒ个人《初聘表》。

五、相关要求

青年教师见习期考核是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是督促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快速提高的重要手段,是我校完成《优质校》《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建设任务的重要内容,请各相关单位要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好学校的具体要求,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青年教师见习期考核任务。

附件:《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填报说明

人事处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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