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1〕160号)要求,我校决定开展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数量
(一)推荐对象:我校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
(二)推荐名额:1个
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于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创新管理方式方法,管理业绩突出,所在学校(单位)无重大管理事故,教学、科研、管理居全省同类、同行业先进水平,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从事教育管理工作8年以上,担任学校(单位)领导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领导管理工作,年龄在55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近5年来,主管的业务部门(单位)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个人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结合所从事的教育管理工作,近5年来,在CN学术期刊、市级以上报纸发表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管理类文章,或主持、参与(排名前3位)完成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课题)。
三、推荐程序
(一)单位推荐
请各单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从报名人员中择优推荐候选人。
(二)评审、公示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员进行评审推荐,报学校研究确定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
1.考核材料1份。推荐单位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加盖推荐人选单位公章。
2.《河南省教育厅2021年度优秀教育管理人才候选人推荐汇总表》1份、《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申报审批表》2份、《河南省教育厅2021年度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审简表》5份,均通过“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审系统”打印。
3.佐证材料1份,按照目录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具体包括:
(1)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职称证、聘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和领导管理工作的任职证明材料、2016年以来获奖荣誉证书。
(2)代表性论文、论著。2016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CN学术期刊封面、目录及发表论文页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报纸发表的教育管理类文章复印件。
(3)科研成果。2016年以来主持(参与)的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复印件。
(二)报送要求
每位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河南省教育厅2021年度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字样,并写明人选姓名、推荐单位。所有材料请于6月24日18:00之前报送至人事处1319办公室,电子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hngyr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