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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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8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265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中层干部: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优秀等次指标单列,不占所在单位人员基数和优秀等次指标。

(二)副科级干部:由党委组织部委托其本人所在单位与其他教职工考核一并组织。

(三)2021年入职兼职辅导员: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组织考核,优秀指标单列,不占所在单位人员基数和优秀等次指标。

(四)其他教职工(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由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考核。

(五)截止考核年度的12月31日,岗位变动的教职工在变动后的单位考核,12月31日之后岗位变动的回原单位考核。

二、考核内容

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突出师德表现作为考核的首要内容。

三、考核等次和标准

(一)年度考核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考核标准参照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执行。

四、考核程序

(一)中层干部考核程序

1.撰写个人年度述职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

2.述职测评。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代表本单位、部门进行述职测评。

3.民主测评。学校组成考核组,对各单位、各部门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二)其他教职工考核程序

1.副科级及以下所有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按照个人总结、述职、民主测评、综合评议、确定等次、公示等程序,由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进行。

2.非在编人员由所在单位与其他教职工一并组织,优秀指标单列,不占所在单位优秀指标,考核结果按名次排序报人事处,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确定考核等次。

五、考核结果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调整职务(职称)等级、工资、评定职称、奖励,以及变更、续订、解除、终止聘用(任)合同等的依据。对于当年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可晋升一级薪级工资。

六、工作要求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工作的导向作用,正确引导教职工解放思想、争创一流业绩的有效激励手段。

(二)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要严格标准,实事求是,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力求做到准确、真实,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三)按要求规范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A3双面打印);管理、工勤人员填写《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A4双面打印)。

七、时间安排

(一)3月1日前,中层干部个人年度述职工作总结报送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崔庚彦13721839961(电子版发hngydwzzb@163.com),请按照参考格式统一排版(附件6)。

(二)述职测评、中层干部民主测评的时间安排,由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三)3月6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完成年度考核工作,确定教职工年度考核推荐等次。

(四)3月6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年度考核报告和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表报送人事处1317办公室。联系人:王运军 63278285。

(五)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教职工考核等次并进行公示。

(六)按上级规定时间完成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上报。

附件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编教职工考核优秀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A4正反打印)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x

附件3:(A3正反打印)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x

附件4:《年度考核表》填写说明.doc

附件5:(A4正反打印)各党总支年度考核结果上报样表.docx

附件6:各单位(部门)工作总结、中层干部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文字排版格式.doc

 

 

学院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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